社会服务
善长一直关注香港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学习需要,故成立上述「基金」,为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园至中学学生提供学习上的支持,冀不会因经济问题影响或失去学习及个人发展的基本所需。
申请资格及转介
「基金」受惠人士为香港居民及须符合下列资格 (按援助范围而异):
援助项目1、2、3可经学校辅导人员、社会福利署、社会福利署资助综合家庭服务中心/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、本局学校或社会服务部转介。
援助项目4则须经由本局属校、本局社会服务部学生辅导服务及儿童住宿服务转介。
援助范围及资助金额(额满)
* 按申請個案的情況,批款援助上限見上表「援助範圍各項金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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