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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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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良局医疗资助基金

保良局医疗资助基金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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援助范围

  • 援助基层病人在公营医疗服务进行自费手术、自费检查或接受治疗而需要自费购买药物或仪器,而此等自费项目未能受惠于撒玛利亚基金或关爱基金。而获公营医疗服务推荐的境外治疗亦可申请资助。本基金旨在治愈申请人的病患或令病情有明显改善。
  • 如申请进行黄斑病变药物注射,请参阅「黄斑病变治疗援助计划」资料。

申请资格

  • 香港居民
  • 现正接受公营医疗服务的病人(需附文件证明)
  • 需通过经济审查 (详见申请指引)

转介机构

  • 申请必须由保良局、社会福利署、社署资助机构、医管局辖下医院或公益金受惠机构的注册社工转介。

援助金额

  • 申请人在一年内只可申请一次
  • 按申请个案的情况,批款援助上限$60,000

申请方法

  • 申请必须由保良局属下单位、社会福利署、社署资助机构、医管局辖下医院或公益金受惠机构的注册社工转介。
  • 转介机构可在本局网页下载申请指引及申请表格,填妥后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交回本局。

查询电话

  • 地址:香港铜锣湾礼顿道66号庄启程大厦5楼
  • 电话:2277 8333 / 2277 8391
  • 电邮:[email protected]

资料下载

  • 申请指引
  • 申请表格
    • 备注:申请指引及表格只提供中文版本,医疗评估表格(Medical Assessment Form/Annex A)只提供英文版本,如有需要,请转介社工为申请人提供翻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