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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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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斑病變治療援助計劃

 

 

援助範圍

  • 本計劃由保良局醫療資助基金贊助,由保良局及眼睛健康基金合辦,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開始 (額滿即止),為於醫管局醫院確診患有黃斑病變的病人免費進行藥物注射,由眼睛健康基金聯繫的眼科專科醫生進行治療,旨於治癒申請人眼疾或令病情明顯改善。

申請資格

  • 香港居民
  • 需通過經濟審查

轉介機構

  • 必須由保良局屬下單位、政府部門 (如社會福利署)、法定機構 (如醫管局) 或 非牟利團體的註冊社工轉介。
  • 由醫管局醫生確診患有黃斑病變 (包括病患復發者),視力數據(visual acuity)需達0.1或以上。
  • 從未曾受惠於其他黃斑病變藥物資助。
  • 申請者如符合以上資格,需再由本計劃的眼科專科醫生作評估和檢查,若適合接受治療,便以先到先得的準則接受計劃援助。

援助範圍

  • 治療前的黃斑病變評估1次。
  • 最多3次藥物注射  (藥物為Avastin,如申請人對此藥物有疑問,需於評估時直接向本計劃的眼科專科醫生查詢) 。
  • 每次藥物注射後獲安排1次覆診跟進。

申請及處理程序

  • 基金申請指引及表格可於保良局網頁下載(www.poleungkuk.org.hk)。
  • 所有申請「保良局醫療資助基金」的黃斑病變藥物注射個案,在上述期內均由本計劃處理。
  • 申請者須符合預設家庭入息 (參考申請公屋的入息限額) 及資產限額 (參考申請綜援的資產限額) 。
  • 轉介機構應清楚確知申請人需要即時的經濟援助,符合接受援助的資格,並協助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,核實申請表上的資料無誤。
  • 填妥申請表格後,請將正本連同申請人身份證副本、家庭經濟狀況及醫生證明等資料<請參閱申請表內的「申請文件清單」>,郵寄至「保良局基金辦事處」,申請表副本則由轉介機構存檔。
  • 基金可透過申請機構向申請人要求提供補充資料,有關資料需於指定時間內交基金辦事處跟進。逾期補交文件,其申請將作棄權論。
  • 申請人如有申請或接受其他經濟援助,包括捐款及其他緊急基金,必須在申請表上清楚列明。
  • 申請人將由眼睛健康基金聯繫的眼科專科醫生作檢查,以評估是否適合參加此計劃。
  • 眼睛健康基金聯繫的眼科專科醫生為申請人檢查後,建議的治療方案 (如藥物或注射次數),可能與申請人的醫管局醫生之方案不同,申請人應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參與此計劃。
  • 本計劃只考慮資助黃斑病變藥物注射,其他治療一概不屬此計劃資助範圍,而在接受治療之前,必須先獲得保良局的書面確認,否則本計劃將不負責是項治療的資助。
  • 眼睛健康基金聯繫的眼科專科醫生及診所會購買相關保險,如醫療責任保險等。保良局將不負責此計劃內所涉及的任何醫療責任事宜及保險。
  • 基金辦事處於審批後,會通知轉介機構審批結果。如成功獲批,會通知有關獲批項目及金額。
  • 基金管理委員會保留最後決定權,可隨時終止及取消任何申請。
  • 基金管理委員會可根據上述的原則,訂定更詳細、具體的申請及處理程序。
  • 如發現申請人有虛報資料或濫用基金情况,本基金保留追究的權利,並可拒絕接受申請人及其家庭日後的基金申請。

終止申請

  • 如申請人欲終止申請,須盡快以書面通知基金辦事處。

聯絡資料

  • 地址:香港銅鑼灣禮頓道66號
               保良局莊啟程大廈五樓
               社會服務部-基金辦事處
  • 電話:2277 8333 / 2277 8391
  • 傳真:2656 0049
  • 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

資料下載

  • 申請指引
  • 申請表格
    • 備註:申請指引及表格只提供中文版本,如有需要,請轉介社工為申請人提供翻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