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良局董事會由11至20名總理組成,以選舉方式產生。董事會每月舉行一次會議,就保良局各項重要政策及服務的推展作出決定。 董事會下設委員會,由主席或一位副主席擔任主任委員,各總理自由選擇參加,定期與行政總監及部門高級職員舉行會議,商討局務運作及政策。
主席
副主席
鄭錦鐘博士MH, OStJ, JP
朱李月華博士
郭羅桂珍博士BBS
陳細潔小姐
總理